新民圖表 製圖 賀信提出四條協作原則
  信息共享聯防聯控
  明確五項具體職能
  ■ 協調推進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大氣污染防治的方針、政策和重要部署在長三角區域的貫徹落實;
  ■ 研究長三角區域涉及大氣污染防治的重大問題;
  ■ 推進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工作,通報交流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展和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協調解決區域突出大氣環境問題;
  ■ 推動長三角區域在節能減排、污染排放、產業準入和淘汰等方面環境標準的逐步對接統一
  ■ 推進落實長三角區域大氣環境信息共享、預報預警、應急聯動、聯合執法和科研合作
  近期十大合作行動
  一、 嚴控燃煤消耗總量,加快能源結構優化調整,大力推進中小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替代
  二、 嚴控產能過剩,加快污染企業結構調整和高標準治理
  三、 加強交通污染治理,加快落實油品升級,推廣清潔能源車應用,全面淘汰黃標車
  四、 加強揚塵污染控制,對建設工地、道路保潔、渣土運輸、堆場作業落實揚塵控制規範措施
  五、 通過法律、技術、經濟等多種措施推進秸稈禁燒工作
  六、 加強大氣重污染預警應急聯動,做好空氣重污染預警和應急預案的對接,建立環境、氣象數據共享長效機制,加快建成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預測預報體系
  七、 加快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政策和標準的逐步對接,優先推進油品標準、機動車污染排放標準、重點污染源排放標準實施的對接
  八、 推動大氣污染的第三方治理,構建開放統一的環境服務市場
  九、 加強科技協作,共同組織開展區域大氣污染成因溯源和防治政策措施等重大問題的聯合研究
  十、 根據《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要求,做好責任分解落實,加強跟蹤評估和考核,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本報訊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和長三角區域合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由長三角三省一市和國家八部委組成的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昨天正式啟動,併在上海召開第一次工作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韓正主持會議。
  國家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上海市市長楊雄、江蘇省省長李學勇、浙江省省長李強、安徽省省長王學軍、國務院副秘書長丁向陽,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中國氣象局、國家能源局等部門負責同志和三省一市相關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根據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相關精神,為加強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經國務院同意,建立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昨天的會議明確了建立這一機制的四個協作原則和五項具體職能,並要求建立起“會議協商、分工協作、共享聯動、科技協作、跟蹤評估”五個工作機制。
  會議討論了《長三角區域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進行了協調和部署,強調近期要著重抓好幾方面的協作和聯合行動。
  (相關報道見A2版·要聞)  (原標題:三省一市八部委攜手 聯防聯控長三角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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