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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楊群)昨天,央行網站公佈了央行和銀監會聯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根據該通知,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銀行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通知同時明確,對於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下限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具體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風險情況自主確定。
  在全國許多城市相繼取消“限購”的背景下,央行和銀監會此次又聯手從貸款政策方面予以加碼:在已取消或未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因素審慎把握並具體確定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當地城鎮化發展規劃,向符合政策條件的非本地居民發放住房貸款。業內人士分析,在“限購”政策鬆綁之後,擁有購房資格的家庭為數不少,但之所以還未入市買房,正是因為在貸款方面的限制束縛了購房能力。此次央行放鬆貸款限制,可能與前期的限購放鬆疊加起效。  (原標題:一套房貸還清再購普通房算“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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